國家衛健委近日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975號建議作出答復,明確大馬士革玫瑰不符合食藥物質范疇,若要取得食品身份,可申請新食品原料。
答復指出,食藥物質需是傳統作為食品且列入《中國藥典》的物質,而大馬士革玫瑰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版)收錄,不符合食藥物質定義。對于其獲取食品身份的可行路徑,可參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由申請人提交安全性審查資料,國家衛健委將依程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予以許可并公告。
下一步,國家衛健委將繼續立足法定職責,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大馬士革玫瑰產業高質量發展。
— —以下建議提案答復
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6975號建議的答復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大馬士革玫瑰納入藥食同源目錄及完善相關產業標準的建議》收悉,經商市場監管總局,現答復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簡稱食藥物質)。食藥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為規范食藥物質目錄管理,我委制定《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對食藥物質定義范疇及目錄修訂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食藥物質是指傳統作為食品,且列入《中國藥典》的物質,除了安全性評價證明其安全之外,還要符合中藥材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生態保護等相關法規規定。2019年、2023年、2024年,我委會同市場監管總局先后將當歸等6種物質、黨參等9種物質、地黃等4種物質增補納入食藥物質目錄。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經查,中國植物物種信息系統中突厥薔薇(俗名大馬士革玫瑰)的拉丁名稱為Rosa×damascena Mill.,《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版)收載的玫瑰花為薔薇科植物玫瑰Rosa rugosa Thunb.的干燥花蕾。大馬士革玫瑰未收錄在《中國藥典》(2020版),不符合食藥物質的定義范疇。對于大馬士革玫瑰進一步取得食品身份的可行路徑,可參考我委2013年印發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由申請人向我委政務大廳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應的安全性審查資料。我委依程序組織審查后,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予以許可并公告。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委將繼續立足法定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大食物觀”和高質量發展理念,一旦受理大馬士革玫瑰相關申報材料,將依程序組織開展安全性審查,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大馬士革玫瑰產業高質量發展。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